一般销售条件

布雷博公司(BREMBO S.p.A)一般销售条件

        
1. 一般条款

布雷博公司(BREMBO S.p.A)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的销售遵循以下一般销售条件(以下简称为“条件”),客户发送订单即视为自动接受此条件,并且此条件是布雷博公司(BREMBO S.p.A,以下简称为“布雷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在布雷博以书面形式接受的情况下,对此条件内容进行的任何修订、添加或免除操作方可视为有效,并将其作为此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订立合同

当布雷博以书面形式对客户发送的订单予以确认或者开始执行订单操作时,即视为销售合同已订立。对于后者的情况,即使订单缺失,也视为客户已接受合同条件。

3. 交付和运输风险

3.1. 交付期限按照工作日的天数计算,从布雷博接受订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前提始终是布雷博已经收到执行销售操作所需的全部数据。

3.2. 除非布雷博与客户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否则产品将在布雷博的仓库所在地现场交付。因此,一旦产品交付至承运人或托运人,相关风险和危险便转由客户承担。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否则产品的交付期限将遵照订单确认书或双方书面协议所明确的条款执行。任何交货延迟都不得作为取消订单或要求赔偿损害或利润损失的理由,也不可因此而拒收产品。总之,布雷博的所有工作受限于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供应情况。

4. 价格

4.1. 产品价格的确立以在布雷博仓库现场交货为前提,并在订单确认书中加以说明,若非如此,则以布雷博的价目表为准。产品价格始终不包括税金、印花税、关税、港口税及其他任何费用。

4.2. 如果按照市场情况所推定的生产原材料、劳动力和附属物的成本发生变化,即使正在供货过程中,布雷博也可以修订产品的售价。

5. 发票和发货通知单

发票将在发货准备就绪时开具,对客户而言,发货通知单同样有效。

6. 付款和所有权保留

6.1. 只有在发票开具之日起的30天之内向布雷博全额支付相关款项,付款才被视为结算完毕,除非订单确认书对此另有规定。付款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之前完成,即使由于布雷博责任范围之外的运输原因而造成发货延迟,或者剩余的一部分货物仍未到货,在布雷博没有出具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暂停付款。

6.2. 如果付款出现延迟,布雷博将根据法令第231条/2002和/或之后的修改内容和/或添加内容来计算和收取利息。

6.3. 如果付款出现延迟,即使是部分款项出现支付延迟,布雷博都有权立即要求欠款客户清偿款项并维护布雷博的自身权益。

6.4. 此外,合同双方都明确的一点是:在客户完全支付所有应付款项之前,已销售产品的所有权归布雷博所有。

7. 质保、责任和投诉

7.1. 产品

7.1.1 产品质量和使用限制

产品按照最高质量标准而设计制造,并符合制造商注明的技术规范。仅限于在产品设计和制造目的范围之内对其进行使用。因此,违反上述限制而使用产品,和/或产品的正常磨损,和/或出现与舒适性、噪音、振动或驾驶流畅性相关的问题,布雷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责任”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对产品进行任何修改或篡改可能会危害产品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造成布雷博的产品质保失效。

7.1.2. 安装和维护

产品必须由具有相关领域合格资质的高水平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此人员受过专门培训并了解产品的既定用途。产品必须定期维护。产品包装内提供详细的安装和保养说明(以下简称为“说明”)。因此,对于客户未遵照说明,和/或不恰当的安装方式,和/或将产品错误安装在车辆中,和/或缺乏维护,和/或错误的维护方式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布雷博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责任”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7.1.3. 合同规定的质保和投诉

布雷博保证产品质量精良,材料和加工均无瑕疵,并且符合制造商注明的技术规范。客户在收到产品时,如果发现不相符的情况,对于产品上的任何明显或不明显的瑕疵和缺陷进行投诉,客户应在发现瑕疵之日起的8 (八) 天内,或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布雷博,按照布雷博提供的说明,将缺陷产品返还至布雷博的指定地点,运费由客户承担。只有在布雷博的质量控制部门对缺陷进行核实之后,布雷博才会对确认有瑕疵的产品进行更换。 在任何情况下,布雷博以及其代理商,和/或经销商,和/或布雷博的任何其他中间商所承担的责任都不应超过产品售价。如果产品在安装、使用和/或维护时出现错误或未遵照说明进行操作,则此质保失效。布雷博的责任仅限于此条款明确说明的范围,不进一步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质保。布雷博的代理商,和/或经销商,和/或其他中间商都无权提供本条件内容之外的任何进一步的质保,除非布雷博对此以书面形式批准。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不由布雷博生产的原材料,布雷博保证该原材料的质保条件与供应商提供给布雷博的条件相符。

7.2. 赛车产品

7.2.1. 质保

“赛车”产品仅实行下文所示的规定,正如“赛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赛车目录”) 中明确的内容,并且在接受订单后生效。“赛车”产品仅针对竞赛而设计制造,并且遵照制造商注明的技术规范。基于此原因,该产品不适合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因此,违反上述限制而使用产品,和/或产品的正常磨损,和/或出现与舒适性、噪音、振动或驾驶流畅性相关的问题,布雷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责任”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对“赛车”产品进行任何修改或篡改都可能危害产品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造成布雷博的质保失效。

7.2.2. 安装和维护

“赛车”产品必须由具有相关领域合格资质的高水平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此人员受过专门培训并了解“赛车”产品的既定用途。“赛车”产品必须定期维护。布雷博提供此类产品安装和维护的详细指南,并在赛车目录加以说明。因此,对于客户未遵照赛车目录的说明,和/或不恰当的安装方式,和/或将产品错误安装在车辆中,和/或缺乏维护,和/或错误的维护方式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布雷博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责任”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7.2.3. 使用条件

客户接受并认可下述内容:“赛车”产品用于比赛的特定环境,其操作和环境条件较为特殊,所以此产品会面临极端的使用条件,可能会超出布雷博设定的限制和控制范围。因此,对于在比赛的极端条件下使用“赛车”产品的情况,布雷博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产品责任”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7.2.4. 合同规定的质保和投诉

布雷博保证“赛车”产品质量精良,材料和加工均无瑕疵,并且符合制造商注明的技术规范。客户在收到“赛车”产品时,如果发现不相符的情况,对于“赛车”产品上的任何明显或不明显的瑕疵和缺陷进行投诉,客户应在发现瑕疵之日起的8 (八) 天内,或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布雷博,按照布雷博提供的说明,将缺陷产品返还至布雷博的指定地点,运费由客户承担。只有在布雷博的质量控制部门对缺陷进行核实之后,布雷博才会对有瑕疵的产品进行更换。在任何情况下,布雷博以及其代理商,和/或经销商,和/或布雷博的任何其他中间商所承担的责任都不应超过产品售价。如果“赛车”产品在安装、使用和/或维护时出现错误或未遵照赛车目录的说明进行操作, 则此质保失效。布雷博的责任仅限于此条款明确说明的范围,不进一步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质保。布雷博的代理商,和/或经销商,和/或其他中间商都无权提供本条件内容之外的任何进一步的质保,除非布雷博对此予以明确批准。

8. 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布雷博与客户之间的销售行为应遵循意大利的法律并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争议纠纷将由对此拥有专属管辖权的贝加莫法院负责解决。